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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切实做好民生工作,进一步规范粮油市场整体秩序,连日来,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粮油市场计量价格专项监督检查,全力守护好百姓的“米袋子”“油罐子”。
此次检查主要选取八马路和南市区等粮油商店覆盖率较广、居民生活较为密集的地区为重点检查区域,以粮食批发商店、果蔬粮油超市、中大型商场超市等粮油生产经营单位为重点检查对象,以在用计量器具是否检定、销售商品是否落实明码标价为重点检查内容。检查采取“二查验、二对比”的方式进行。即现场查验在用计量器具检验合格证,现场查验在售粮油商品标价签;将粮油产品实际称重显示数据与包装净含量作对比,将商品标价签体现的价格与销售台账实际售价作对比。针对使用的计量器具是否按期检定、是否在检定有效期内、是否存在计量作弊行为;销售的粮油产品是否明码标价,标价签是否标明品名、产地、规格、零售价等信息,是否存在虚构原价等多方面开展工作,确保此次粮油市场检查取得实效。
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将服务、宣传与督导检查相结合,向各粮油生产经营单位免费发放商品标价签和法律宣传册,向经营者进行《价格法》《计量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要求经营者严格落实价格公示,做到明码标价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做到在用计量器具应检尽检,不允许未明码标价销售粮油,不允许在粮油销售过程中使用未经检定和超过检定周期的计量器具开展贸易结算。
截至目前,共检查粮油生产经营单位14家,检查计量器具23台,发放法律宣传册14份。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部分超市在用电子秤即将超过检定有效期限,执法人员提醒经营者尽快送检,未检定的电子秤责令其立即停止使用,经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同时对计量检定合格标识的使用进行现场指导,以便消费者和检查人员查看;对于部分商店的粮油商品标价签使用不规范,执法人员免费发放标准商品标价签,指导经营者正确填写价签信息,对未进行价格公示、未落实明码标价的粮油经营者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经营者在规定期限内落实价格公示、规范自身价格行为。
下一步,双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立足监管职责,继续加大对粮油市场的执法检查力度,督促经营者合法经营、诚信经营,对粮油市场价格违法、计量违法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积极营造公平竞争、秩序良好的粮油市场环境。(李博文)
































